维生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成立于2008年11月18日,由5家骨干企业和14家学研单位及技术公司共同组成。联盟组建两年来运行情况良好,联盟所承担的国家重点产业支撑项目取得了显著成果。
一、面临产业技术进步问题
近年来,我国的维生素行业一方面面临着能源、环保和基础条件的压力,造成生产成本的持续上升,另一方面是产能过剩,低端产品占主导地位,价格持续走低,而成本的上升必然造成维生素产业竞争能力的减弱。这是目前我国整个维生素产业技术进步面临的最迫切的问题。要保持和发扬我国的维生素生产优势,除了利用价格武器以外,更主要的是要技术进步,包括先进适用的工艺装备技术、产品质量、标准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只有持续的技术进步,才能使我们的优势得以持久保持。创新将是我们联盟发展的唯一路径选择。
维生素联盟面临产业技术进步问题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在菌种改造、发酵工艺优化、分离纯化过程集成以及终端产品的剂型等几个方面,解决其中的关键科学问题和工程技术问题。如:基于系统生物学的维生素C发酵过程优化;发酵液的溶氧水平在提高VB12生产指数上的应用研究;基于CFD流态仿真和FMT验证的气升发酵罐结构参数优化设计平台。
(2)维生素上游技术研究,维生素新型结晶技术与设备研究,维生素衍生物的开发,维生素绿色合成工艺研究,维生素制剂的开发。
(3)建立相关的技术标准,包括过程实施标准、排放标准、副产物标准,特别是转基因标准。
(4)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
二、如何围绕产业技术进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链
(1)在当前市场机制还不够完善、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急需发展的情况下,应继续加强政府的主导作用,发挥政府在加强科技宏观管理、政策支持、培育市场、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和人才成长的发展环境方面的支持作用。
(2)不断完善“创新链”中各个“链条”,“创新链”中的孵化器、公共研发平台、风险投资、围绕创新形成的产业链、产权交易、法律服务、物流平台等等“链条”中重要环节,都需要不断完善。
(3)政府的科技投入和政策设计,应该围绕整个创新链的薄弱环节来有目的地布置力量,让企业内生的创新力量顺畅高速地流动起来。目前我国维生素类产品还主要集中在低端市场,且以出口为主,国民对维生素和营养补充剂的消费量非常有限,同时市场上也缺乏具有不同营养和功能调节功效的复合维生素系列产品,为此,建议“十二五”期间国家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1)终端产品的研制与开发,针对不同人群的复合维生素系列产品及膳食补充剂的开发。解决占我国总人口90%以上的中低消费者营养保健问题,进而可以改善国民饮食营养结构,为提高国民身体素质做出巨大贡献。此外,通过建立国内复合维生素研发平台,可以大幅度提高国内维生素行业的终端产品附加值,同时实现复合维生素关键技术的突破,加速企业由资源依赖型企业向技术型企业转化,促进我国维生素行业的发展,提高国内维生素行业在世界市场的竞争力,对推动我国维生素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2)维生素产业是我国医药行业具有战略意义的大品种。尽管目前在生产规模、生产成本方面在世界范围内占有一定优势,但在菌种的基因工程改造、工艺过程调控与创新等方面,与国外的技术创新能力还存在不小差距。“十二五”期间,将通过“维生素C生产菌株基因组及功能基因组、代谢组研究”以及“一步法生产维生素C的工艺研究”, 降低生产成本,提升产品质量,提高我国维生素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3)实施清洁生产。包括生物转化,生产物料的循环使用,不同品味能源的梯次使用等,实现节能减排,环境友好。
(4)进一步加强并推动联盟技术创新路线图研究制定工作。按照“十二五”技术创新任务,找出关键路径,有序实施。
三、如何加强联盟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建设
为了更好地完成联盟的目标和任务,实现战略联盟契约型组织与实体结构的有效结合,联盟成立以来,在保持技术创新合作这条主线的同时,我们在不断拓展联盟的平台功能上做了一些大胆的尝试。我们接纳川抗加入联盟,实现联盟开放式发展;我们不断拓展联盟的协同合作范围,构建服务于联盟的技术创新平台,联盟已与华东理工大学共建发酵联合实验室,拟与天津大学共建结晶联合实验室。通过平台更好的为成员单位服务。目前我们已初步建立联盟协调能力和机制,使联盟成为广泛的技术与信息交流的平台。
在加强联盟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方面,探讨由联盟内的企业单位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组建股份制的“维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该中心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是战略联盟所有项目实施与管理的委托单位。其他学、研单位若出资也可享有相应的股权。维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地点设在北京,注册资金为50万元,工程技术中心将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工作,包括研发、生产、市场等,资金来源包括:政府资助、股东单位出资、引入投资者、成果转让收益。
华北制药集团、石药集团、江山制药、东北制药集团和淄博华龙五家企业的出资比例为34%、15%、15%、15%和15%,另外6%由学研单位出资。中心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长一名,董事4名,董事长由出资比例最大企业华北制集团董事长担任,四家企业各委派一名董事;监事会监事由四家企业各委派一名人员出任。
中心是项目的实施与管理单位,联盟内所有参与项目的企业单位需与“维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签订项目委托开发合同,并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将所负责筹集的资金拨付到“维生素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帐户,保证项目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