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一、面临产业技术进步问题

  近些年,饲料产业技术创新步伐加快,创新成果不断涌现,但是,面临的问题也不容忽视。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还相当薄弱, 经济增长的科技推动力明显不足。主要表现在:

  (1)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不足,创新意识薄弱

  当前新饲料包括饲料添加剂产品的研制与开发主要集中在国外,而在国内主要集中于农业院校和科研院所,完全由企业资助成立的饲料专业研发机构还很少,尚未完全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技术创新体系, 缺乏满足企业需求的创新机制。企业科研水平较低,还难以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原创性科技开发薄弱,被动引进和模仿是企业获取新技术的主要方式,普遍存在核心科学技术和专利发明较差的问题,80%以上的企业没有专利。总体的研究力量较薄弱, 研发基金不足。

  (2)高端饲料产业发展缓慢

  如生物饲料添加剂技术的中试孵化和产业化研究资金投入不足,重复研发造成的科技资源严重浪费,只注重技术指标的先进性、忽视了市场竞争的需求,科技成果与市场脱节等,产品档次低,高技术产品比重小,这些问题已经成为制约饲料产业能否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3)缺乏技术创新人才

  企业工资待遇偏低,高水平研发人员留不住也进不来;对在岗技术人员缺乏持续的培训提高,知识老化,担当不了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的重任;由于体制封闭和研发任务不足,许多具有真才实学的技术人员无用武之地,形成隐性失业。

  (4)产业联盟共性技术组织基础薄弱

  产业联盟内部有着丰富的优质科技资源,包括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2个国家饲料技术工程中心、5个国家企业技术研发中心、1个农业部重点开放实验室、1个占地100亩的中试基地,但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以产业联盟牵头成立的科技资源共享基础平台,联盟产业技术组织体系建设还不适应企业发展的需要,难以提供有效的共性技术供给。如何在实行市场化、企业化改革的同时,合理调整利益格局,把科研机构和联盟企业的技术骨干队伍和工作重点稳定在对产业发展共性技术的有效创新上,是值得继续深入探索的问题。

  (5)政府支持产业联盟技术进步的公共政策有待调整和完善

  目前,我国支持产业联盟技术进步的公共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适用对象范围窄,优惠方式少,政策措施单一。重视技术供给政策,忽视技术需求政策。

  自主创新能力薄弱、技术进步缓慢使产业联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步履维艰,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难以根本转变,企业核心竞争力得不到有效提升,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障碍。长此下去,联盟在国际产业分工中处于中低端环节、受制于人的局面将难以改变。

  二、如何围绕产业技术进步加快构建技术创新链

  充分利用饲料产业联盟形成的产业链,通过共性技术平台获得新技术成果,把技术成果输入到最上游的饲料添加剂企业,并协助其完成配套技术的研发,再以技术产品为载体,通过配套的配方技术(以技术产品为核心开发的新型饲料配方)向下游的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和配合饲料企业进行技术辐射,从而确保饲料产业联盟产业链的各个价值点利益最大化,提高行业整体竞争水平,推动行业健康持续发展,形成完整的技术创新链,具体做法如下:

  (1)整合联盟科技资源,建立共性技术研发平台

  充分利用国家技术创新和产业政策,以联盟体系内的国家生物饲料重点实验室、国家生物饲料工程中心、国家企业研究中心等优质科技资源为依托,高效整合科技资源,创建一个产学研用一体化的新型自主创新共性技术研发平台,使国家工程中心(或重点实验室或企业研究中心)由自身体系的小循环向联盟体系的大循环转变,科技资源开放面扩展到整个饲料行业。

  (2)建立联盟专利池

  针对新型饲料技术,制定产业标准,并在联盟体系内运行,推动上升为行业标准。围绕新技术标准,筛选相关专利技术,进入联盟专利池,提高联盟内专利技术共享效率。同时,加强对联盟外企业的技术辐射,促进行业科技进步。

  (3)建立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与推广基地

  发挥联盟成员企业市场推广优势,调动其技术创新积极性,采取联盟成员企业为投资主体,科研机构为人才和技术提供主体的方式,联合建立重大技术成果产业化示范与推广基地,进行技术的产品化、市场化和产业化研究,使联盟组织研发形成的重大成果得以有效转化。

  (4)建立联盟技术创新链的有效保障机制

  联盟的组织形式由契约方式的松散型向投资共建股份公司的紧密型转变,提高各项资源组织和协调的能力,对联盟技术创新链是重要的组织保障。

  三、如何加强联盟的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建设?

  目前,联盟是一个松散型的社会团体,通过联合承担国家重大项目建立协同机制,在工作和利益的统一性、协调性都存在一定问题。建议联盟成员单位共同投资注册一个法人实体,作为联盟的操作平台,公司按照《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独立运行。设立董事会、监事会、技术专家委员会,采取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的议事规则按照公司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