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的意见
各有关处室、省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的重要指示和科技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座谈会精神及省科技厅等8部门《关于促进产学研结合 构建和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实施意见》(科策〔2009〕204号),现就我厅进一步促进产学研结合,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发展提出下列意见。
一、支持产学研合作兴办经济实体(以研促产兴办企业模式)。即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将其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成果以技术入股的方式与企业联合兴办新企业。对该类企业省科技厅在重大专项及产业化类计划中给予资金支持,并支持其落实职务科技成果作价入股的激励政策。(计划处牵头落实重大专项及科技计划资金支持,政策处牵头落实职务科技成果激励政策)
二、支持产学研合作共建研发机构(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模式)。即支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根据我省重点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产业,共同投资兴办研究院(所、中心),着眼于项目合作或产业化,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资源共享等多方位合作。对该类研发机构,省科技厅在重大专项和科技攻关计划中给予资金支持。(设立全民所有制事业性质的研究院所计划处办理,设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研究院所政策处办理,设立企业性质的研究院所按有关规定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三、支持产学研合作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模式)。即支持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它组织,以企业发展需求和各方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组成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研究制定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指导目录和规范,明确把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发展的大产品大产业作为联盟构建的主要方向,防止出现名称过于宽泛和一哄而起的现象。(政策处会同高新、农村、社发等处落实)
四、支持试点联盟开展产业技术创新链研究。深入分析产业升级问题,找准产业技术进步的关键环节和共性技术,明确技术创新路径,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以利于联盟组织申报项目和建立研发平台时,优势互补、系统集成、分工合作、统筹推进。每个试点联盟产业技术创新链研究项目支持10万元。(政策处会同计划、高新、农村、社发等处落实)
五、支持试点联盟开展体制机制创新。探索试点联盟承担国家和省重大技术创新任务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省重大科技专项和主要科技计划单独向试点联盟征集项目需求,支持试点联盟根据产业技术创新链加强项目的系统集成。科技厅对试点联盟申报的项目单独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重点支持、持续支持。重要产业技术领域已经建立联盟的,试行委托该联盟组织实施项目。促进试点联盟加强财务管理,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必须单独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监督。促进试点联盟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对联盟研发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应明确权利归属,防止产生纠纷。强化联盟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提升专利实施转化率。探索产学研合作中的信用机制、责任机制和利益机制。支持联盟秘书处专职化,探索联盟秘书处建成民办非企业组织。(计划处会同政策、高新、农村、社发、条财等处和知识产权局落实)
六、加强对试点联盟工作的指导和服务。促进和支持有条件的试点联盟整合其成员单位的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资源,围绕产业技术进步进行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协作共享,共建联盟研究院所,提高资源使用效率,为联盟产业技术创新链服务。总结推广试点形成的好机制、好做法,发挥试点联盟的示范带动作用。对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条件或备案条件的,由试点联盟提出申请,省科技厅向科技部申报。(政策处会同计划、高新、农村、社发、区域等处落实)
七、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省科技厅研究设立产学研合作专项资金,支持产学研合作重大项目和产学研经济实体、产学研研发机构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等。(计划处牵头落实)
八、建立产学研合作统计报告制度。加强产学研合作的技术创新统计,在合芜蚌试验区四大成果统计指标体系和国家技术创新工程试点省统计指标体系中增加产学研合作的内容,如产学研合作项目数、产学研兴办经济实体数、产学研共建研发机构数、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数、发明专利拥有量等。(计划处牵头落实)
安徽省科技厅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