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导和促进试点联盟健康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联络组政策组
二○一二年一月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内容。联盟作为产学研合作的一种新型组织形式成为了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抓手,深入推进联盟构建和发展,对于国家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加快推进联盟试点工作,促进联盟自身不断完善运行机制,实现联盟健康持续发展,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联络组在调研56家试点联盟基础上,开展了“引导和促进试点联盟健康发展的若干问题研究”,旨在进一步梳理联盟发展的环境、面对的问题和困难,为政府相关决策和政策制定提供参考。
一、营造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环境
(一)联盟是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新型产业技术创新组织
当前,在国际金融危机及欧美主权债务危机的影响和冲击下,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和消费需求放缓,纷纷谋求经济结构的深度调整,实施“再工业化”战略,通过国家战略加紧在新兴科技领域前瞻布局,全球正在进入一个创新密集和新兴产业快速发展的新时代。发达国家纷纷利用信息化和技术优势,依靠核心技术和专业服务抢占国际产业分工体系和全球价值链的高端环节。我国面临着加快实现由低成本比较优势向产业创新竞争优势的转化的巨大压力和挑战。加快转型升级和发展方式转变,越来越依靠创新和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能力。技术创新发展越来越呈现学科交叉、复杂性、系统性和集成性特征,对新型技术创新组织的发展提出了要求,推进这种技术创新的发展,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技术创新型组织。美国、日本、德国等工业化国家的实践表明,建立一种融合各方需求的战略性的产学研合作组织对于适应新形势下的技术创新具有重要的作用。产业技术的发展需要深入分析产业优化升级问题,找准产业技术进步的关键环节,各个环节之间形成相互关联和支撑的关系,明确技术创新路径。由企业主导,科研机构、高校各类创新主体共同参与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优势互补、系统集成、分工合作、统筹推进创新活动,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发展产业核心技术,构建起支撑全产业链的技术创新体系。
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的转型期,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加强产学研合作,探索产学研协作机制,是政府推动产学研合作的重要措施。以大中型骨干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为主体、大学、科研院所联合构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深化产学研合作的重要内容,成为了新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下政府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途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着重于产业发展的角度,解决企业群体共性技术瓶颈问题,推进不同社会主体间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同创新,实现从单点技术合作向产业技术链条式合作创新转变。
一是联盟更好地体现了产学研合作中的创新要素集聚和优化配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指由企业、大学、科研机构或其他组织机构,以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各方的共同利益为基础,以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为目标,以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为保障,形成的联合开发、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技术创新合作组织。联盟构成要素多样,融合多种所有制形式,企业既有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民营企业、外资及外资控股企业,经济形式、股权结构多样;大学方面有部属高校、地方高校;科研院所既有事业型科研机构、也有企业型科研机构还有非营利性质公共科研机构,同时还融合了学会、协会等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联盟构成体现了形式多样、复杂交错。联盟作用和功能的发挥有利于体现不同层次、不同性质创新主体的集中优势。
二是以契约为基础、创新资源为纽带形成的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联盟集聚了的骨干企业,涵盖了产业大部分的创新资源,包括优势的人才团队、国家级科研平台、国家级企业技术开发中心以及较强的资金实力。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改变了以往的独立而无关联的创新模式,不同资源的创新优势得以发挥,不仅缩短了创新开发的周期,降低了创新的市场不确定性,降低了创新成本,创新效率得以较好发挥。
三是联盟是协调产学研合作中复杂多元利益关系的有效组织形式。联盟以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为目标而形成的面向市场、平等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组织形式更加有利于协调产学研合作中不同创新主体的复杂、多元利益关系,推进产学研合作的共赢发展。联盟利益是多主体、多形态、多维度的,具有综合性、交错性。从主体上,表现多种类型、多数量、不同规模、不同产业环节的主体,多种类型体现在具有不同定位的企业主体、大学主体、科研机构主体以及联盟本身,数量上每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都有至少10家以上规模不一的成员;形态上,有有形的利益、无形的利益,有形利益方面主要是人、财、物的利益,无形利益方面主要是知识、商誉、品牌等;维度方面,从时间维度上,联盟利益有近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分,也有现实利益和潜在利益之分,从空间维度上有单一个体内利益、区域利益和国家范围的利益,从利益层次方面,有个体利益、个体间利益、联盟共同利益、产业利益和国家利益。从技术创新角度,联盟的利益覆盖技术创新全要素,分布于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
四是体现了以产业技术创新链为核心跨领域、多元集成的协同创新体系。联盟发展是以共性关键技术突破为主导的创新,并通过技术辐射扩散机制,使得技术广泛应用并在辐射扩散中演变进步,以技术进步的推动作用,实现产业技术的整体创新。产业链整体创新是产业的价值链、企业链、供需链和空间链发展的需要,产业技术创新突破依赖于产业链上技术的整体突破,因此,联盟形成的产业链布局使得这种整体创新成为可能。产业链是包含从零部件、系统到整机的完整产业链条,产业的上中下游分布着基础技术研究提供单位、设计厂商、零部件厂商、控制及系统提供商、整机集成厂商等。围绕产业链的创新就是要把这种独立的创新有机的链接在一起,其连接机制是其中关键,基于契约、利益共享关系的纵横向产学研结合,是这种机制的核心。联盟开放创新就是要打破单个企业的封闭的自我创新,也要打破局限于本行业的创新,要有有效的、受制约的机制保障信息流、技术流、资源流的合理流动,并实现价值的最大化;要有效整合了行业创新资源,既开放共享自身资源,又利用其他优势创新资源,使得资源效率最大发挥,降低重复投入和产能浪费;要吸纳国际创新资源,利用国外创新平台加速创新。
(二)联盟对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具有重要作用
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和完善,从试点起步,在探索中不断成长,在创新中不断发展,其重要作用日益显现,对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对集聚资源,推进产学研战略深层次结合,增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对促进重点产业的调整振兴,培育带动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形成产业的“航空母舰”和“联合舰队”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是进一步发挥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作用,支撑产业发展。以往我国的技术创新活动多以高校和科研机构为主,企业的主体作用不突出,市场需求导向不强,创新活动分散,难以形成产业技术创新链。联盟以企业为主体,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打通了成果转化的通道,实现了科技成果快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大量的知识创新、技术创新转化通过企业实现了向生产力的转化,这充分体现了企业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地位。实践表明,培育一批世界级的创新型企业是提升国家创新能力的根本,联盟以企业为主体,围绕企业发展和产业竞争力的提升加强产学研合作,强化了技术创新的市场导向,优化了企业创新环境,组织和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使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导作用得以发挥,创新动力显著增强,研发投入大幅增加,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得以提升。同时,联盟充分发挥大企业的龙头带动作用,发挥转制院所在行业技术创新中的骨干和引领作用,发挥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企业技术创新的源头作用,发挥产业技术转化应用的重要载体和平台服务使中小企业的作用,全面增强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将有效改变当前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总体比较薄弱、创新主体地位较弱、技术创新缺乏全面有效支撑服务、产学研用结合体制机制不完善等制约,不断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二是促进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联盟以国家重点产业和区域支柱产业的技术创新需求为导向,以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为主体,运用市场机制集聚创新资源,实现企业、大学和科研机构等在战略层面有效结合,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集成创新,突破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环节,推动了产业技术进步,促进了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培育和发展。实践表明,联盟可以成为产业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和实施主体,在突破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和前沿技术,促进产业发展方面发挥更大作用。比如,新一代煤化工联盟的流化床甲醇制丙烯工业化技术成功突破促进了我国煤化工产业转型升级;钢铁可循环流程联盟的新一代流程工艺等关键技术的突破提高了我国钢铁生产的技术水平;煤炭开发联盟的采煤大型液压支架技术提高煤炭采掘效率和安全生产水平;农业装备联盟在农业装备先进设计与制造、节能环保、信息化与智能化等关键共性核心以及大马力级拖拉机及复式作业装备、多功能联合收获装备等重大产品技术方面的突破支撑了国家千亿斤粮食增产行动实施;TD-SCDMA联盟开发的TD-SCDMA技术标准促进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3G产业培育形成;半导体照明联盟开发的技术和产品成功应用带动了半导体产业照明产业发展。联盟发展对于重点产业调整振兴,战略新兴产业培育发展,支撑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和产业核心竞争力的提升,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具有重大意义。
三是推动产学研在战略层面的紧密合作。从世界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的潮流看,由企业独立创新到产学研用互动创新,已成为技术创新的普遍趋势和有效形式。当前,制约我国产学研用相结合的主要问题是,体制机制不健全,企业主体作用发挥不够,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目标导向不一致,功能趋同,责任不清,缺乏利益保障,合作动力不足。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围绕产业链解决产业共性技术难题,探索了在重点产业和关键领域通过产学研用结合实现重大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创新了产学研合作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通过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契约,建立技术创新合作中的信用机制和利益保障机制,使产学研各方形成了共同投入、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期稳定合作关系,促进了产学研用结合环境的优化,形成企业提出技术需求、高校和科研机构提供服务的良性互动局面,推进实现重大技术创新成果快速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四是促进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联盟成员单位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进行分工合作,有效衔接,实现了优势互补和强强联合,同时联盟内部建立的信用机制和合作创新机制,强化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了创新要素在联盟单位之间的合理流动,显著提高了资源的使用效率。依托联盟整合行业优势科技资源建立行业共性技术平台,对提升产业竞争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如半导体照明创新联盟联合实验室、汽车轻量化联盟联合实验室、钢铁可循环流程创新联盟信息共享平台、农业装备创新联盟行业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等已在整合相关行业资源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联盟成为产业技术创新活动的组织载体之一,对政府优化资源配置,改进管理方式也产生了积极影响。
(三)联盟发展需要政府政策支持引导
一是联盟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需要政府扶持引导。20世纪90年代以来,产业技术联盟在我国迅速发展,一大批高新技术领域的产业技术联盟日益兴起。特别是近些年来,联盟在范围、形式和内容等方面已初步呈现多样化的发展趋势。在联盟的范围上,既有本行业内的联盟,也有跨行业的联盟;在内容上,既有技术研发联盟,又有合作生产、生产与营销、营销联盟;在方式上,既有股权联盟,又有非股权联盟。但是由契约规范和约束,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实现产业技术创新目标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并不多。
自2007年推进联盟构建以来,科技部等部门连续出台了《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政策规章,联盟发展正逐步进入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但从实践看,联盟还处于起步发展阶段,管理体制、运行机制需要在探索中发展和完善,同时,还需要政府的大力扶持和引导,营造有利于联盟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发挥联盟促进产学研战略合作和产业创新资源整合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二是健全完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支持联盟构建和发展机制。联盟围绕国家战略需求,实现把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和高校、科研机构丰富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有机结合,形成的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全社会参与的有效机制进一步体现了联盟政策实施中的扩大效应、示范效应、规模效应,彰显了联盟在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将联盟作为推进技术创新的重要内容体现了政府推进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的新思路,“十一五”以来,科技部积极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出台了《国家科技计划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暂行规定》等相关支持联盟发展的政策,一批联盟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项目的经费支持,以此为导向,促进了在资源配置方式上的转变,促进优势科技资源面向企业集聚,为政府在新的经济发展条件下的管理创新探索积累了经验,为保障了企业成为行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强化产业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提供了有力地支撑。
三是营造联盟健康发展的良好政策环境。实践表明,良好的政府政策环境是联盟发展的关键。当前,联盟正着力通过探索承担国家重大技术创新任务的组织模式和运行机制,探索发挥行业技术创新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探索整合资源构建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服务广大中小企业,探索率先落实国家自主创新政策等,建立产业技术创新链,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和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联盟的探索和实践对政府管理和资源配置等提出了新要求,政府要从政策制定、资源配置等方面发挥好作用,推进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和合理配置,形成支持联盟发展的强大合力。一方面要强化产业技术创新顶层设计和战略规划,突出联盟推进产业技术集成创新的重要作用;第二要利用好政府资源,整合好社会资源,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重点关键环节、创新主体分配资源,不断强化联盟在突破产业核心和共性关键技术、技术标准研制等方面作用,发挥好联盟产业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组织者和实施者作用;第三是发挥好政策杠杆作用,集成财政、金融、技术、产业、区域等方面政策,形成支持联盟发展的政策框架体系,引导产业技术创新,实现产业和区域经济发展;第四要引导规范联盟的发展,支持联盟不同形式的发展探索,引导联盟规范自律发展。
二、加强联盟的长效机制建设
(一)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是联盟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一是产业技术创新发展规律和新要求需要联盟建立长效机制。产业技术发展具有创新性、多样性、持续性等特征,20世纪以来产业技术发展体现出综合、集成的新的发展趋势,呈现多元化、系统复杂化以及多学科技术融合的新特征。一方面协同创新性,现代科学技术发展呈现出各个学科间越来越紧密的联系和互补性,需要企业内部的协同创新、企业与外部、企业与其他行业的协同创新,以及企业、大学、科研机构的协同创新。另一方面是产业技术创新持续性特点,覆盖技术从产出到扩散、应用的整个过程,技术在扩散过程中实现价值的最大化。第三是外部适应性,各个领域的科学技术又不断向纵深发展,从而导致了技术专业化程度也不断加强,为了增加技术创新适应性,技术系统必须与外部环境中的各类组织的要求相匹,导致技术创新呈现越来越复杂的趋势。另外,产业技术创新也面临着越来越复杂的外部环境,尤其是市场不确定和需求的个性化、多样化,等等,这些都对产业技术创新提出了新的要求。联盟要建立长效的运行机制,适应产业技术创新规律和新的技术创新形势的要求。
二是实现联盟产业发展目标、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需要加强长效机制建设。联盟的合作创新目标是共性技术,具有跨学科、跨领域、跨行业等特征,产业技术重大创新投入高、风险大,系统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大大增加,要求参与单位之间形成持续稳定的合作关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核心任务是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支撑产业发展,它所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了这样一个技术创新组织需要长期持续地发展。加强长效机制建设,才能保证持续稳定的合作创新,实现创新目标。联盟体现的是一种紧密的、战略层面的产学研合作关系,不同合作主体之间存在多元化的利益,只有不断完善运行机制,才能协调好各个不同主体间的利益关系,促进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配置创新资源,实现产业技术创新突破,促进产业发展。
(二)联盟机制建设探索与实践
为深入推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自2010年开始,科技部选择56家联盟开展了试点工作,试点1年多来,联盟坚持“面向市场、平等自愿、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原则,探索推进秘书处专职化建设、完善联盟运行管理制度、组织产业技术创新、推进资源整合和建立长效机制等方面做法和经验,取得了初步进展,进一步完善了联盟的利益机制、责任机制、信用机制以及资源整合、开放共享机制,推进联盟建立完善发展的长效机制,为促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发展产业技术创新作用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是构建了产业技术创新链。试点联盟根据各自领域产业技术进步的需要,研究制定了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方面的规划,明确产业发展的技术方向、重点领域、关键技术,形成链接产业上下游的产业技术创新支撑链条。大部分试点联盟都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开展系列研发活动,使研发项目相互促进,并向全产业链不断延伸。例如钢铁可循环流程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新一代可循环钢铁流程工艺技术”项目为依托,在节能环保、冶炼、流程集成综合、重要产品开发等领域集成优势力量,形成了完整的创新链条。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通过搭建平台,突破产业共性技术,加快产业链内部技术整合,建立了从上游外延芯片到中游器件封装,再到下游集成应用的较完整的技术创新链和具备较强国际市场竞争力的产业链。
二是以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探索形成了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核心要素,利益关系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中的核心关系,利益机制是联盟发展的核心机制,是连接联盟成员单位之间的纽带,贯穿于联盟运行全过程,贯穿于联盟技术创新活动的全过程,是形成联盟产业技术创新价值链的最直接的体现。从本质上讲,联盟利益机制是一种以国家利益为导向,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适应国家、联盟自身、联盟成员各层需求、互利互惠的激励机制。试点联盟坚持“利益平衡、利益共享、利益约定”等原则,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形成了以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为核心的契约协商、互惠共享的利益机制。利益平衡,联盟研发活动重点聚焦在竞争前技术和瓶颈性的重大产品技术,避开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平衡企业、大学、科研院所之间的利益,成员单位在联盟均能各取所需,有所收益;利益共享,强调共性技术成员单位共享,面向行业辐射扩散;利益约定,成员单位间合作研发活动,事先约定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及推广应用时的收益分配原则,尽可能减少成员间的纠纷。大部分试点联盟围绕联盟合作的知识产权等成果分配和共享的问题建立了协调组织等协调利益争端的机制,在利益共同点基础上,平衡各成员间的竞合关系,强化长效利益保障。例如肉类加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知识产权协调委员会,对知识产权内外分歧进行沟通、判裁,协调各方利益关系。数控机床高速精密化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建立了较完善的知识产权体系,补充细化联盟协议,规定成员共享、无偿获取、限制使用技术成果的范围,设立联盟内部技术转让机制量化指标,解决权力归属及变更,界定联盟成员对共性技术的优先使用和优惠实施办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三是探索了产学研各方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形成分工协作、协同发展、责权明晰的责任机制。责任机制是联盟发展的基础,构建联盟责任机制的关键是产学研各方的责权关系,一方面联盟需要体现国家战略需求和产业技术创新需求,其责任机制应是面向于这个总体需求而形成的责权关系,另一方面联盟需要体现参与各方共同发展目标需求,因此,其责任机制也要面向这种共同目标下参与各方的作用功能等责权关系,总体上,联盟的责任机制要体现两种责权关系的结合和有机统一。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实施产业技术创新活动是联盟核心任务,构建联盟的责任机制要始终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的构建和创新活动开展,要形成有利于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的责权机制,要形成有利于实现共同目标的责权机制,从联盟构成要素、组织形式和利益关系等角度,推进形成产业技术上下游结合、共同投入机制,形成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的分工协作机制,形成共同创新成果共有共用的协同发展机制,形成公平对等、可控清晰的责权关系。比如,大部分试点联盟制定了联盟技术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等制度,根据成员单位的优势,确定各自承担的技术创新任务,参与技术创新活动;大部分试点联盟通过实施联盟研发基金计划,实现联盟成员单位共同投入,推进实施产业技术创新;还有部分联盟在科技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通过签订项目合作实施协议,建立共同和相互的责任约束关系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项目目标实现。
四是在联盟协议框架下建立联盟信用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等,探索信用机制建设。信用机制是联盟发展的保障,从联盟发展任务和目标角度,联盟信用机制在于保障成员在协议框架下履行各自责任,从信用层次看,联盟信用机制主要有成员间的信用、成员与联盟信用、成员与联盟责任主体的信用等,这三个层次信用构成了联盟整体的信用。从联盟有限目标角度,成员间信用建立在于成员的共同利益结合点,以及彼此信任、合作共享;成员与联盟信用建立在于成员目标与联盟目标的契合点、成员在联盟中基于比较优势的定位、角色和作用、联盟协议履约能力以及共享开放创新资源;联盟责任主体对外代表联盟,承担了联盟社会主体作用,成员与联盟责任主体信用则在于联盟责任主体体现了大多数成员需求、公正公平对待自身利益、联盟利益和成员利益、体现对联盟发展的引领的认同。大部分联盟在构建时就注重联盟信用机制建设,通过探索建立联盟信用体系、完善成员准入退出机制、建立信息公开共享机制等探索完善联盟信用机制,推进联盟发展。大部分试点联盟通过网站、简报、年报、定期会议等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推进信息公开化,促进信息交流,创造公平的信息环境,有的联盟为推进成员间的相互信任,还建立了秘书处工作人员轮值制度,促进联盟信息、隐性知识的交流共享。大部分联盟根据社会责任、行业地位、行业贡献、技术创新优势等建立了成员准入制度,根据成员贡献度、违约、信任风险等建立了成员的退出机制,确保成员的技术先进性和代表性,有的联盟建立成员信用档案,开展信用管理和评价,按年度对联盟成员信用进行考核,以此在联盟内形成一种良好的诚信氛围。部分联盟发挥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贡献,例如,投入经费立项资助成员单位相关的研究、免费开放自己投资建设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设施、开放产品服务和推广网络、开放信息资源以及国际合作平台、优先与联盟成员单位产业及投资合作等,推进联盟信用机制的建立。部分联盟为推进成员单位之间的信任,大力推动成员单位之间合作研发、沟通协调,促进成员单位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形成信任。
五是以联合攻关平台为基础,以关键共性技术联合研发为突破口,建立了资源整合和成果共享辐射的机制。资源整合和共享辐射机制是联盟发展的关键,联盟的核心任务是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整合资源构建联合攻关平台是联盟实施产业技术创新的载体,推进实现了联盟成为利益共同体,体现了联盟的共同投入和协同发展。推进成果共享辐射是联盟作为产业技术创新组织开放发展的要求,是联盟推进产业整体发展,促进行业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也体现了联盟的开放创新。大部分试点联盟把整合成员单位优势创新资源作为联盟发展的重要任务,联盟内各单位相互开放实验室,优惠提供项目研发及测试所需设备,形成资源对盟内的开放与共享。有的联盟建立资源信息共享库,搭建信息共享、技术交易、成果转化等服务平台,推进实现联盟内的互利共赢。有的联盟建立了联合研发体系,开展产业链条上的共性技术研发。有的联盟合作组建共同投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共性技术研发平台,比如,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汽车轻量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导航定位芯片与终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依托联盟建立国家重点实验室。在开放服务方面,有的联盟通过建立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检测、鉴定、标准等服务,有的联盟则通过开展专家服务企业行动。如木竹联盟组织开展“联盟专家企业行”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协助企业诊断生产中遇到的问题。
(三)推进联盟建立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一是提升秘书处专职化水平。秘书处是联盟理事会的执行机构,是联盟对外关系的代表,在联盟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建立一支高度专业化、专职化的秘书处工作队伍对推进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要建立和完善秘书处工作体系,确保秘书处公正公平合理开展工作。要强化秘书处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职能,提高办事的效率和效益。要发挥秘书处组织开展行业需求调研和项目立项中的作用,保障联盟技术创新活动顺利实施。
二是不断健全完善联盟契约关系。要围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组织实施产业重大技术创新活动的需要,根据联盟发展需要,从协同研发、成果共享、知识产权、合作交流、组织管理等多方面不断完善和充实联盟协议,确保协议的可执行性和约束力。在联盟协议的框架下,推进联盟成员间建立契约化的合作关系,推进联盟多层次的合作关系体系,促进联盟成员的紧密交流合作,促进形成稳定持续的利益关系。加强秘书处对联盟协议执行力,建立联盟信用机制,强化违约责任。
三是建立持续稳定的经费投入保障机制。积极引导和鼓励成员单位,特别是企业成员稳定投入支持联盟开展合作研发,积极鼓励成员单位间的合作研发和委托研发。积极探索多元化的经费投入机制,拓宽融资渠道,建立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成员单位投入为主体、社会化融资为补充的投入机制,形成联盟运行所需的长效资金保障体系。
四是建立和完善联合研发平台。积极探索建立资源整合共享机制,充分利用各类创新资源,通过产业链上下游、产学研各方主体的参与,形成较为完善的产业技术创新链,建立联盟共享研发平台,真正实现资源在联盟范围内的最优配置,同时,以联合研发平台为载体,由项目投入带动相关领域共性技术的研发。鼓励和支持联盟成员间合作建立研发中心、实验室等平台,形成多样化、多层次的联合研发平台体系,推进联盟技术创新。
五是不断加强政府的引导作用。为联盟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积极支持联盟组织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创造有利于合作研发的外部条件。支持联盟加强运行机制等方面的建设,支持联盟建立资源共享、科技成果转化等平台,发挥联盟在产业技术创新中突击队的作用。
三、发挥政府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
(一)政府资源配置导向对联盟健康发展的至关重要
一是政府资源配置的方向、方式以及重点等体现了政府产业和科技政策,以及产业发展的方向。我国正处于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发展阶段,产业创新能力、积累能力比较弱,对创新风险的承受能力也较弱。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中央政府在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提出的重大战略举措,对我国在中长期内能否完成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任务,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政府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要发展动力,特别是当前传统产业发展面临升级难度大、创新资源分散、核心关键技术掌握不足等困难,而战略性新兴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小力量弱,政府资源的引导对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至关重要,政府如何选择、规划和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直接关系着传统产业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方向。
二是政府资源配置对引领联盟技术创新方向,营造联盟健康持续发展良好的政策环境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一方面政府通过规划引领技术创新,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经济快速稳定发展,必须有相应的技术创新战略,政府应通过制定科技发展计划,提高国家的整体科技发展水平,实现政府、企业、科研机构等多方力量的协调与整合,占领技术创新前沿,提升综合竞争力。第二方面政府为技术创新提供法律保障,通过颁布健全而又切实可行的促进创新、激励创新、创新成果应用、知识产权等方面法律法规来规范和保护技术创新。第三方面政府通过财政支持技术创新,政府的直接投资,可以为技术创新提供物质支撑和资金储备,引导产业技术创新的方向对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促进核心技术的开发并应用于产业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同时,对国家利益有重大影响的战略性产业和支柱产业技术创新的支持,刺激企业技术创新经费的增长,促进全社会对技术创新的投入。
三是政府资源配置对促进联盟实现战略层次合作,引领产学研合作创新具有重要的导向作用。当前,产业技术发展要求实现系统化和系统创新,系统创新要实现创新覆盖技术从产出到扩散、应用的整个过程,协同创新则不仅强调内部部门之间的协同,更要实现产业与相关产业创新的协同、产学研之间的协同、产业上下游之间的协同。在经济全球化和市场分工不断深入的全球化经济一体化环境下,需要发挥好政府“看得见的手”作用,实现政产学研用多方的结合,才能实现创新效率的最大化。联盟集中了产业优势创新资源,对联盟的支持,深化推进实现产学研的战略层面合作,能放大政府资源配置的效应。56家试点联盟涵盖汽车、钢铁、石化、装备制造、纺织、电子信息、有色金属等重点产业以及节能环保、生物、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新兴产业,探索产学研持续稳定合作的体制机制和模式,集中了1700多家行业龙头企业、300多所重点大学和300多个科研机构的优势科技力量,联盟企业2009年主营业务收入超过7万亿元,主导产品的平均市场占有率达33%。北京、广东、江苏、浙江、辽宁、安徽、四川等地围绕风电、集成电路、软件、太阳能光伏、家电等区域特色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构建了一批区域性联盟。联盟形成的产业技术创新链,整合了创新资源,形成跨学科的力量,这既降低了成本,提高了效率,又使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结合更加紧密。
(二)联盟发展对科技计划配置方式提出了新要求
科技计划是政府资源在技术创新配置的主要方式,目前,从管理层面上,科技计划主要由国家科技计划、部门科技计划、各级地方政府科技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组织管理由科技部负责,目前主要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973计划,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等政策引导类科技计划及专项等层面,部门科技计划是各部门在部门预算中编列的科技计划,各级地方政府科技计划是地方政府在财政预算中编列的面向本区域的科技计划。总体上,现有科技计划是围绕技术活动环节进行配置的,偏重于单项技术研发突破,偏重组合研发而非合作研发、协同研发。联盟发展提出了一种新的技术创新路径,强调围绕产业发展目标,通过构建完善产业技术创新链,推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突破,促进产业发展,这对现行科技计划配置提出了新的要求。
从“十一五”后期开始,科技部首先从农业领域开始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目前这项改革已经推广到高新、社发、条件等领域,逐步体现了不同计划间协调和系统设计,总体上,但从推进联盟发展,推进产业技术创新,加快推进科技经济结合,实现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角度,要适应联盟这种新型的技术创新组织运行管理模式以及联盟以产业技术创新为核心的新的创新形式,要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强化科技计划优化配置,提升创新能力和创新水平和科技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形成产业核心竞争力。
一是联盟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创新对科技计划立项提出了新要求。产业技术创新链是指围绕某一个创新的核心主体,以满足市场需求为导向,通过知识创新活动将相关的创新参与主体连接起来,以实现知识的经济化过程与创新系统优化目标的功能链节结构模式。联盟框架下产业技术创新是围绕构建产业技术创新链的创新模式,是以企业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是在集成行业优势资源、分工协同的创新体系下的创新,联盟集聚了行业的优势企业、大学和科研院所形成的产业链布局使得这种整体创新成为可能。当前,科技计划配置主要侧重于不同每个单位的自身需求,是对技术发展“点”的支持,对产业发展的“线”、“面”支持不足,系统集成创新不足,对产业支撑较弱。联盟体现了产业需求,体现了产业链、价值链、技术链的结合,因此,支持联盟创新,就要从基础研究、高技术研究、应用支撑、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方面实现“点——线——面”的全方位优化科技计划配置,更加突出需求导向,面向市场应用,把活跃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和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的科技资源、人才资源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优势互补和创新合力,显著提高科技资源配置和运行效率,提升围绕产业需求实施技术创新的能力和水平,促进产业技术水平的提升。
二是联盟以市场为导向的产学研协同创新模式的对科技计划配置方式提出了新要求。联盟创新是以骨干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结合的协同创新,改变了以往的独立而无关联的创新模式,不同资源的创新优势得以发挥,不仅缩短了创新开发的周期,降低了创新的市场不确定性,降低了创新成本,创新效率得以较好发挥。而目前科技计划配置在很大程度仍是计划模式,技术研发活动在不同科技计划间划分阶段,忽视了技术创新活动的累积递进和传承性,与创新主体面向市场创新需求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同时,公共科技机构获得大量科技资源而不能支撑企业发展,科技资源不能向企业集聚,造成了应用技术研发与产业技术需求的脱节,联盟跨领域、跨行业、上下游结合的特点要求科技计划的配置要更多地打破分块、分段的管理模式,推进计划间的统筹协调,更加有效地提高科技计划配置效率。
三是联盟的以企业为主体以及战略性、系统性等特点对科技计划经费使用提出了新要求。当前科技计划经费配置存在支持方式单一化、目标短期化功利化等问题。支持方式单一化主要体现是重视政府主导、无偿资助、企业配套,市场主体创新逐步弱化,而联盟参与更加企业的技术创新主导作用,政府科技计划引导和支持。目标短期化功利化主要体现是人为制定科技计划实施周期,忽视研究收益长期性和不确定性、风险性。这些与联盟着力市场导向、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产业发展战略目标有不适应。联盟发展需要持续稳定的支持和多样化的支持方式,科技计划不单要支持研发,还要奖励研发;不单要支持具体项目,还要支持创新主体和平台;同时,需要有偿无偿结合、前支持和后补助结合资助,充分体现不同创新需求,满足不同创新主体、创新形式的要求,提高科技经费的配置和使用效率。
四是联盟的契约模式和运行管理机制对科技计划组织实施提出了新要求。当前,随着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推进,联盟作为项目组织单位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逐步被认可,联盟需要承担更多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责任,主要包括确定研究内容和方向、考核指标、选择实施单位、监督检查与验收、责任追究等主要方面。但从当前的实践看,联盟作为项目组织单位面对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方面联盟契约主体与当前国家科技计划管理法人主体模式不适应,需要强化联盟对项目管理的责任,加大联盟调控权,另一方面由于国家相关科技计划管理和经费管理对联盟作为组织实施单位具体责任以及管理作用并没有明确的界定,决策能力和约束监管缺乏制度保障,这也制约了联盟在国家科技计划组织实施中发挥更大作用。
(三)完善政府资源配置推动联盟发展
一是完善以产业技术创新链为导向的科技计划立项机制。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作为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等相关计划项目组织实施的重要载体。发挥联盟作用,建立和完善企业技术创新需求的征集渠道,转变过去以大学、专家为主的选项和立项做法,建立以企业需求、联盟需求、产业需求为导向的立项机制。顶层设计,统筹安排各类科技计划,转变“点”入库方式为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凝练组织项目入库,支持联盟产业技术创新。鼓励企业牵头,与科研院所、高校联合组建联盟实施科技计划项目。
二是创新科技计划组织方式。支持联盟开展重大产业技术创新活动,发挥科技计划资源配置的引导作用,推动产学研围绕产业技术创新链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创新项目组织实施和支持方式,支持项目和支持平台结合,形成持续稳定支持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技术创新。支持联盟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计划中面向产业应用示范的项目可由联盟组织实施,同时强化联盟项目管理的调控权。健全和完善联盟参与项目管理机制,强化联盟组织实施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的制度化保障,进一步明确联盟在项目组织实施中的责任,明确联盟在项目决策、组织实施、审计监督、评估等环节的责任。
三是加强财政科技投入方式的引导作用。支持联盟率先开展科技金融结合试点,创新财政科技投入支持方式,综合运用无偿资助、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联盟产业技术创新。结合技术创新工程实施,支持联盟开展国家科技计划后补助、以奖代补等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试点;支持联盟实施重大产业技术创新工程,要调整科技支撑计划、863计划、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等相关计划(专项)的投入结构,形成持续稳定的经费支持渠道;支持联盟运用市场机制促进计划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建立支持联盟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的资金渠道和机制,推进联盟创新成果辐射扩散。
四、加强联盟的规范引导,促进联盟自律发展
(一)加强对联盟的规范引导
一是加强政策引导。很多联盟并未形成真正的利益结合体,只限于名义上的联合或一般性的合作,并未有效整合各类创新资源,围绕产业技术创新开展深入合作,实质上“联而未盟”、“联而难盟”,不能发挥产业技术创新“突击队”的作用。通过政策引导规范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构建和发展十分迫切。围绕落实《国家技术创新工程总体实施方案》、《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等已经出台的政策规章,制定联盟指导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指导意见、联盟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等,健全完善指导联盟发展的政策体系,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加强联盟分类指导,促进联盟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加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发展理论研究、政策研究、机制研究和实践案例研究,加强联盟顶层设计和战略布局,开展联盟发展战略规划,引导联盟健康持续发展,形成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技术创新的强大合力。
二是总结联盟的成功经验,规范联盟发展模式。总结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联盟发展的经验,推动各联盟共同探索责任机制、利益机制、信用机制,巩固和完善联盟合作关系,总结和提炼实现联盟可持续发展的组织模式、关键要素和必要条件,发挥示范和导向作用,深入推进试点工作。积极开展联盟发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总结国内外联盟发展案例,研究借鉴其发展的成功经验,推进我国联盟的发展。
三是加强评估引导。研究开展试点联盟发展动态监测,制定联盟绩效评估管理办法,开展试点联盟的评估考核,引导联盟按照绩优联盟方向发展。积极推进科技、国有资产管理、教育等部门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把联盟框架内的技术创新工作纳入国有企业和大学、科研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体系,并提高其在考核指标体系中所占的权重。
(二)促进联盟自律发展
一是强化契约的法律约束力。进一步推动联盟参照《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与发展的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科发政〔2009〕648号)、《六部门关于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构建的指导意见》(国科发政〔2008〕770号)中关于联盟协议的范本,进一步完善联盟组建协议和联盟章程,提高契约的法律约束力,规范联盟运行。支持联盟在法律、政策框架下探索社会主体地位和独立运行,促进多种形式联盟的发展。
二是完善联盟自律机制。联盟健康发展需要政府监管和自律互相配合、良性互动共同发挥作用。要推进联盟建立和完善联盟协调和自律发展机制,不断强化联盟面向市场的自我监管、自我约束。支持联盟探索建立成员管理的信用体系,建立行为准则、察觉机制、调查机制、奖罚机制、自我调整完善机制等自律准则,探索建立联盟责任机制、信用机制和利益机制,实现联盟发展中的国家、行业、联盟、成员单位等不同层次、不同主体的利益的有效结合和均衡发展。
三是促进联盟间形成自律组织。鼓励联盟建立自我约束的“公约性”组织,如联盟联合会,通过制定公约、章程、准则等,监管、指导成员联盟的活动,保证联盟活动的合规性和合法性;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管,在政府和联盟之间架起桥梁和纽带,提高联盟运行效率。进一步发挥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联络组在促进联盟深入开展试点工作、研究联盟健康发展的政策法规、推动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交流合作、推进建立联盟发展自我评估机制和开展联盟评估等方面的作用,搭建联盟间合作发展平台,为政府加强联盟宏观调控和管理出谋划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