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科学技术进步法》明确提出国家要鼓励组建技术创新联盟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于2021年12月24日通过了第二次修订,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继《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成果转化法》之后,又一部国家层面的科技法,明确提出要鼓励技术创新联盟的组建,必将对已经实践14年的技术创新联盟形式之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健康发展,提供重要的法律保障。

  本次修订的《科技进步法》在第三章“应用研究与成果转化”部分,明确提出鼓励组建技术创新联盟,协同推进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法条原文如下:

  第三十一条国家鼓励企业、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高等学校和其他组织建立优势互补、分工明确、成果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按照市场机制联合组建研究开发平台、技术创新联盟、创新联合体等,协同推进研究开发与科技成果转化,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