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推进“互联网+”行动指导意见提出 发挥联盟作用支撑创新能力建设

  7月4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国发 〔2015〕40号),围绕转型升级任务迫切、融合创新特点明显、民众最关心的领域,提出了11个具体行动、7方面的保障措施。

  其中,第二项保障支撑措施明确提出通过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强化创新驱动,支撑创新能力建设。明确提出“鼓励构建以企业为主导,产学研用合作的’互联网+’产业创新网络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建设跨界交叉领域的创新平台,并逐步形成创新网络。鼓励国家创新平台向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线开放,加大国家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等网络化开放力度。”

  第四项保障支撑措施提出,拓展海外合作过程中,通过支持联盟推广技术标准,增强走出去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府、产业联盟、行业协会及相关中介机构作用,形成支持’互联网+’企业走出去的合力。鼓励中介机构为企业拓展海外市场提供信息咨询、法律援助、税务中介等服务。支持行业协会、产业联盟与企业共同推广中国技术和中国标准,以技术标准走出去带动产品和服务在海外推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