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产学研协同创新的新型组织形态,已成为实施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建设我国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载体。自2007年6月启动全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试点工作以来,目前共有146家联盟参加了试点工作。大部分联盟勇于开拓探索,积极围绕产业链构建技术创新链,打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通道;针对产业技术创新中的关键、共性问题,组织联合攻关,共同研究制定和完善产业技术标准,引领产业技术进步;整合盟员单位资源,建立面向行业的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服务平台及机制,推进研发条件资源和知识产权共享;联合培养创新人才,促进产学研科技人员交流、互动,为产业持续创新提供人才支撑。同时也在不断加强自身组织建设和建立运行规范,努力发挥着引领和支撑所属领域技术进步的作用。
2013年底,试点联盟联络组对第一批和第二批试点联盟开展了活跃度评价,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为相关部门制定支持联盟的政策提供依据,为协助科技部了解联盟实际情况,支撑联盟评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2015年初,联络组继续开展了2014年度联盟活跃度评价工作,评价范围涵盖了前三批试点联盟,评价时限为201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活跃度评价的原则、指标及评价方法
联盟联络组在充分听取广大联盟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国家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对联盟发展的新要求,对原有指标进行了补充和完善。本次活跃度评价指标的设计原则主要考虑以下四个因素:①体现国家政策导向,发挥联盟在创新驱动战略中的功能;②基于各联盟发展不平衡,兼顾成熟联盟和探索中联盟的实际状态;③兼顾联盟所属产业的差异和特点;④基于对联盟诚信度的信任,以及信息采集的可行性。
基于以上考虑,联盟活跃度的评价主要侧重以下五个方面内容:①联盟年度总结和计划工作常规化;②联盟组织机构活动的规范性;③联盟组织盟员开展的协同创新活动;④联盟面向行业的辐射活动;⑤联盟示范宣传交流活动。其中,按时编写联盟总结和制定计划,既能反映联盟工作常态如何,也能够反映各试点联盟对以前工作的经验总结、存在问题的思考改进,以及对下一步工作的计划和预期;联盟组织机构活动,包含能否按照联盟按相关协议章程定期召开的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工作会,能够反映各试点联盟的组织机构是否运行规范;联盟组织协同创新活动,包含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技术创新活动、标准制定工作和专利共享活动,能够反映各试点联盟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是否建立有效联合创新机制、组织盟员开展联合创新工作;联盟面向行业辐射活动,包含组织展览论坛学术会议、组织技术成果推广转移活动、组织专业或管理知识培训讲座以及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发布产业发展报告四个方面,能够反映各试点联盟在所处行业是否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联盟宣传交流活动,包含设立联盟网站、出版简报以及与其他联盟开展交流活动,能够考察各试点联盟发挥示范作用、对外宣传的力度和积极性。每项指标都有明确的评分依据和标准。
在评价方式方面,采取由各试点联盟自报信息与联络组网络信息采集、调研相结合的方式。2015年1月,联络组向各试点联盟发送了《2014年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活跃度自评价表》。2月,联络组对自评价表进行收集、汇总和整理,并成立“评价工作小组”对相关内容进行核实。3月,结合前期的调研考察情况和联盟网上信息报送情况,经评价工作小组集体讨论、把握评价尺度,得出此次活跃度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二、试点联盟活跃度总体情况
共有116家联盟参加了本次活跃度评价工作。得分最高的为100分,得分最低的为44分,按照分数分布情况(如下图所示),将各试点联盟活跃度划分为活跃度高(86分以上)、活跃度较高(75至85分)、活跃度一般(65至74分)、活跃度较差(64分以下)4档。
其中,活跃度高的联盟共36家,占31%;活跃度较高的联盟共37家,占32%;活跃度一般的联盟共29家,占25%;活跃度较差的联盟共14家,占12%。
没有参加本次评价试点联盟共有30家,据了解有三种情况:一是与其联系不畅,秘书处基本处于瘫痪状态,无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个别联盟联系人以各种理由推托不愿提供自评价信息;三是一些联盟秘书处工作失误,提交自评价表错过了评价汇总的时间。
三、从各项指标来看的试点联盟活跃度情况
从各项指标分数可以看出:
1.在联盟总结和计划方面,116家联盟都开展了年度工作总结工作和制定了下年度工作计划,与2013年活跃度评价情况相比,有了很大进步,反映联盟秘书处工作常态化程度在提高,也说明该项工作得到了各试点联盟的重视,已经成为常规工作。这将有利于各试点联盟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以便在下步工作中采取措施积极改进。
2. 在联盟组织机构活动规范性方面,活跃度高、活跃度较高的联盟大多数都能够定期、按照联盟协议规定召开理事会、专家委员会和秘书处工作会议,反映其组织机构运转正常,运行规范。活跃度一般的联盟突出问题表现在长期不召开理事会、专家委员会,或开会不规范,不能发挥理事会对联盟的决策领导作用,专家委员会对联盟指导作用;且秘书处工作不活跃,日常组织协调作用发挥不够,反映其组织机构运转存在问题,运行不够规范。活跃度较差的联盟几乎不召开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也很少开会,反映其组织机构形同虚设,运转不正常。
3. 联盟协同创新活动方面,活跃度高的36家联盟除了承担政府科技计划项目外,有23家积极根据所处产业发展需求自筹资金设立科研项目,29家联盟组织成员单位共同开展标准制定工作,26家联盟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联盟成员专利共享活动,体现了联盟在协同创新方面的强有力的组织作用;活跃度较高的37家联盟中,也有33家承担了政府科技计划项目,22家开展标准制定工作,19家开展联盟成员专利共享活动;但相比活跃度高的联盟,在组织协同创新方面要弱一些。活跃度一般的联盟主要表现在组织盟员自设科研项目、开展标准制定工作和专利共享活动相对欠缺,失分较多;而活跃度较差的联盟协同创新活动少,只有个别联盟开展一些协同创新活动,这也是分数拉开差距的主要原因之一。
4. 联盟面向行业开展技术辐射活动方面,活跃度高、活跃度较高的联盟大多能够在组织学术会议、展览,组织技术成果推广转移活动、组织专业或管理知识培训讲座以及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发布产业发展报告等四个方面积极开展工作;相比而言,活跃度一般和活跃度较差的联盟在组织研究产业发展趋势、推动产业发展方面明显不足,有些联盟基本没有开展此项工作。
5. 联盟宣传交流活动方面,活跃度高、活跃度较高、活跃度一般的联盟都能较好完成该项工作,相比2013年的活跃度评价结果有明显进步。大多数联盟拥有对外宣传的网站和网页,定期或不定期通过出版联盟简报,并积极通过中国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网站发布信息,以此发挥示范作用,扩大自身影响力。活跃度较差的联盟基本上都没有开展此项工作,这也是得分较低的另一个主要因素。
四、不同批次试点联盟的活跃度情况
从不同批次试点联盟分析看:参加此次活跃度评价的第一批试点联盟共44家,其中活跃度高的21家,占48%;活跃度较高的14家,占32%;活跃度一般的8家,占18%;活跃度较差的1家,占2%。
参加此次活跃度评价的第二批试点联盟共32家,其中活跃度高的9家,占28%;活跃度较高的9家,占28%;活跃度一般的7家,占22%;活跃度较差的7家,占22%。
参加此次活跃度评价的第三批试点联盟共40家,其中活跃度高的6家,占15%;活跃度较高的14家,占35%;活跃度一般的14家,占35%;活跃度较差的6家,占15%。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第一批试点联盟中活跃度高和较高的联盟有35家,达到总数的80%,特别是半导体照明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是唯一得到满分的联盟,说明第一批试点联盟由于运行时间相对较长,基本已经探索出适合本联盟发展的有效机制,并不断壮大,在组织机构规范、协同创新、行业辐射、交流活动等各方面表现突出,运行机制和经验值得向其他联盟推广;第二批试点联盟分布较为平均,有些联盟活跃度一般甚至较差,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第三批试点联盟虽然成立时间相对较短,但活跃度高和较高的联盟有20家,达到总数的50%,其中粉末冶金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航天制造装备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运行成效显著,评分都在90分以上。
五、小结及建议
1.组织机构运行规范与其他各项指标都有高度相关性
通过对各联盟得、失分的情况分析可以看出,组织机构运行规范的联盟,一般各项得分都比较高,反向观察各项得分都比较低的联盟,组织机构运行规范都较差。开展协同创新活动是联盟的主要使命,是最能够直接体现联盟活跃度高低的主要因素,而协同创新活动相对较差的联盟往往组织机构运行都不很规范,从而说明联盟组织机构规范运行是联盟得以健康发展的前提和保证。活跃度差的联盟在各方面都明显不足,由于组织机构不规范,导致在协同创新活动方面、联盟宣传交流活动方面明显欠缺。从失分情况看,秘书处活动失分较多的联盟,其他方面的失分也较多,这表明秘书处的健全与否、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联盟能否正常运行和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总之,规范联盟理事会、专家委员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建设,是促进联盟健康发展的重要前提。
2.多数联盟在行业辐射活动方面存在不足
居于一般活跃度及较高活跃度梯队的联盟,在面向行业辐射活动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有待进一步加强。建议加强对联盟开展行业辐射活动的相关政策支持和引导。
以上评价结果,是基于对各试点联盟自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的认可,难免存在误差;同时联盟联络组在信息统计和评价过程中也会存在信息不够全面的问题,这些因素可能使具体分值存在一些偏差,但从得分区段看,评价结果客观反映了试点联盟在试点工作中的实际状态,可作为把握联盟运行发展情况,进一步制定指导联盟健康发展政策的参考。
试点联盟联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