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公布2016年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评估结果13家联盟跻身A档

  10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科技厅对外公布2016年内蒙古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评估结果。

  结果显示:通过评审,18家联盟中共有13家联盟被评估为A档。其中,内蒙古草原生态修复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农牧机械制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蒙中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肉羊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马铃薯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5家优秀联盟被评为A+。内蒙古寒冷地区蔬菜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肉苁蓉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燕麦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鹿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向日葵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蓝莓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固废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内蒙古蓖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等8家联盟被评为A。

  参加本次评估的联盟系自治区科技厅于2008—2014年期间审核批复的试点联盟。联盟评估的重要内容包括:(1)创新活动,包括履行合作协议、承担重大项目、开展合作创新等情况;(2)创新绩效,包括掌握核心技术、形成技术标准、提升经济社会效益等情况;(3)服务产业,包括制定产业规划、提供行业服务、扩散创新成果等情况;(4)运行管理,包括组织机构运行、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5)利益保障,包括反映成员需求、保障成员利益等情况。

  据悉,评估过程遵循认真严谨、公正公平的原则。科技厅首先通过组织有关专家根据评价指标体系对联盟上报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组织技术、财务和科技管理等方面专家组成专家组,对联盟提交评估材料进行审阅,听取现场汇报(采用PPT形式汇报,汇报时间10-15分钟),形成会议评估意见。然后结合专家评审意见,根据需要组织专家组赴实地考察,核对评估材料有关数据资料和证书原件。最后,科技厅按照专家评估和实地考察结果对联盟进行综合评价,填写《内蒙古自治区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业务主管处室评价意见表》,形成联盟最终综合评价意见。

  联盟评估结果分“A、B、C”三个档次。对运行绩效较好,取得突出成绩的联盟评估为A;对运行绩效一般,成绩不显著的联盟评估为B;对运行较差、存在较多问题的联盟评估为C。评估结果将作为科技厅对试点联盟进行动态调整和择优支持的重要决策依据。对综合评估结果为“优良”的联盟,总结经验,宣传推广,给予后补助奖励支持并优先支持联盟申报科技项目;对综合评估结果为“一般”的联盟,限期1年整改提升,整改期内暂停安排新的支持;对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联盟,取消试点资格,不再安排新的支持,对已完成预定目标的联盟,可以根据联盟申请或管理部门意见进行解散或调整。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